勞務大分包安全管理的利與弊
發布時間:
2013-09-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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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勞務大分包是許多公司承接工程采用的形式,這種形式在節約成本、減少資金占用及降低管理成本中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簡而言之:省錢、省力、省心。但同時,勞務大分包安全管理中暴露的問題也日益嚴重。
分包隊伍在承接工程時,會承諾服從項目部安全管理,在資金和人員方面將予以完全配合,與項目部的合同也這樣簽訂,確保工期、質量、安全。但開始施工后,分包方在安全管理上與承諾逐漸分離。
1.人員配備不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規定,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配備一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200人,應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名及以上,應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在的大分包隊伍,在主體施工中,施工人員一般在200人以上,按規定應配備3名專職安全員,但實際情況是一般配有一名,還是臨時指定的安全員(沒有考核證書);有的隊伍甚至不配備安全員,這樣人員的安全管理全要依靠項目部安全員。由于項目部和分包施工人員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分包人員不服從管理的現象頻頻發生,項目部安全員管理起來難度較大,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較大。
2.安全設備設施不到位。勞務大分包有時包括輔助材料的提供,如腳手管,機器設備,防護設施等。施工中,分包方為了節約成本,會盡量減少安全設施的投入,如為了減少租金及人工,腳手架減少剪刀撐或不使用剪刀撐,不使用平網,即使使用平網或密目網也要使用價格最便宜的;為了減少腳手板的占用量,操作臺上由鋪三道減少為一道,項目部檢查時,分包方以沒錢為借口,或以停工相威脅。由于中途換隊伍會嚴重滯后工期,很少有項目部決心更換隊伍,這樣導致項目部在安全管理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得過且過,管理安全風險隨之加大。
鑒于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項目部在選擇分包形式、選擇施工隊伍時務必要慎重、合理,依據自己的需要,在降低安全風險的前提下選做出選擇,確保安全管理,確保工期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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