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糾紛司法解釋4月1日起施行
發(fā)布時間:
2016-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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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明確《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將于4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民三庭庭長宋曉明表示,2009年12月曾發(fā)布《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統(tǒng)一和細化專利侵權裁判標準,及時回應科技創(chuàng)新對專利審判的新期待,最高法再次發(fā)布有關專利侵權判定標準的司法解釋。
《解釋二》共31條,主要涉及權利要求解釋、間接侵權、標準實施抗辯、合法來源抗辯、停止侵權行為、賠償額計算、專利無效對侵權訴訟的影響等專利審判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人民日報)